对设计而言,色彩有四种功用理由如下:
一、视觉吸引力
设计作品必须在短暂的时间中吸引观者的视觉注意力,虽然人类的视野很宽,但视力范围却很窄。而视觉经验则建立在无数次眼球运动上,以每秒四至五次的转动速率改变视觉焦点。虽然在视野中,我们或多或少可感觉到色彩,但仅在凝视区的中央,我们才会清楚看见一个字,或一个符号。
就结果而言,色彩的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。实验显示,在一大型展示中,首先映入眼中的是色彩,其次是图案的运用,或者是混合使用,色彩能立即吸引注意,且较图形、文字、型态更具功效,且有效距离更远。
无论是包装、DM、或是海报、杂志设计,展示中色彩永远是第一个捕捉住我们的眼光。通常,彩色影像较黑白或灰阶影象更吸引人注目,约高40%左右。在翻阅OK时,我们往往会被颜色吸引而阅读内容。因此,当设计者的首要目的是吸引观者的眼光时,似乎以最强烈的对比和最鲜明的色彩来设计是件天经地义的事。但实际上并非如此;强烈对比的色彩搭配,如黄配蓝紫、红配蓝、绿配红紫,反而会抵消彼此视觉上的吸引力,而令人不快。因此在设计中,亮色与暗色所造成的强烈对比往往应用在一些强调视觉注意,或明了的字语上,如道路交通标志等。
在白天,视觉对黄色光线最为敏感,这也是为何彩虹中黄色特别明亮的原因。因此黄黑的组合造成最佳视觉效果。此外几种颜色的组合亦可造成显而易见的效果;如蓝底白字,绿底白挖取,橘底黑字,黄底黑字,白底黑字,红底白字,黄底红字,白底绿字,或淡淡底暗红字等。

对比色色彩组合会眼睛对色彩的辨视,通常有所变异,像在一段距离外,这时黄色看来却似白色,橘色则成红色,绿则偏蓝,蓝却成黑。若字小、间距又窄的话,在阅读距离33公分内,同样的色彩构图会造成注意力涣散,或字体闪烁的现象。

在处理块状方案时,最易阅读的色彩组合为白底黑字,其次为黄底黑字、黑底黄字、白底绿字,及白底红字。相反地,最不易读的颜色组合为蓝底红字、蓝底橙字,及橙底绿、黄字;由于色调接近,常让人头昏眼花。

